首页 | 机构设置 | 政策规定 | 通知公告 | 人才引进 | 人才招聘 | 文档下载 | 服务指南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 
关于转发《龙岩市教育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龙岩市教育系统奖励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2022年07月05日   审核人:

各单位:

现将《龙岩市教育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龙岩市教育系统奖励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推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名额

各单位可推荐名额:集体1个、个人1个。集体无区分记功或嘉奖,个人需备注记功或嘉奖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集体记功。在教育改革、人才培养、质量提升等方面,注重团队协作,努力攻坚克难,在某个项目上取得突破性成就、作出突出贡献,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。

    (二)集体嘉奖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,统筹各类资源,认真实施素质教育,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注重发挥集体智慧,改进工作作风方法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,办学实绩显著,社会声誉良好,起到示范辐射作用。

(三)个人记功。在教育改革、人才培养、质量提升等方面起关键性或主导性作用,师德高尚,甘于奉献,善作善成,作出突出贡献。

(四)个人嘉奖。在教育改革、人才培养、质量提升等方面敢担当、有作为,做出显著成绩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严格评选标准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属学校(单位)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,坚决防止“带病推荐”。要坚持政治标准、师德标准第一,政治上、师德上不过关的一律不得作为推荐人选;要突出工作实绩,把贡献大小作为重要衡量依据,做到好中选优。

(二)遵守评审程序。做到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相结合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(三)按时完成报送。各单位须在715日下班前完成个人和单位推荐工作,并将对应类别的审批表、汇总表电子版上报人事处,逾期未上报的,视为无合适人选和单位。

联系人:人事处专技科,周华明。

电子邮箱:386502961@qq.com,报送材料地址:行政楼310室。


附件:龙岩市教育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22年龙岩市教育系统奖励工作的通知(含表格)



人事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75


附件【岩教综〔2022〕115号关于开展2022年龙岩市教育系统集体嘉奖个人嘉奖的通知.docx已下载
关闭窗口
 
 
 
 

版权所有:龙岩学院人事处 @ 2013
email:rsc@lyun.edu.cn